西藏银行
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性法人银行,注册资本为15亿元,由西藏自治区区内外15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,其中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,持股20%,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,持股20%。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5%,成都银行持股10%,其余11家小股东共持有35%的股份。
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"帮助西藏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"的政策措施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立即行动,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,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筹备工作专班,区内多个部门和拉萨市全力支持配合,于2010年7月正式启动了西藏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筹备工作。经过各方积极努力,2011年7月,中国银监会核准筹建西藏银行。2011年12月,取得《金融许可证》,2012年5月,西藏银行正式营业。
西藏银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,经营宗旨是立足西藏、服务西藏、面向全国,致力于助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,提高区内金融服务水平,建立基本覆盖区内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,逐步缓解区内中小企业"贷款难"和银行"难贷款"的问题,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,为农牧区经济发展、农牧民增收提供金融支持,促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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